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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想说爱你不容易

来源:原创 作者:赖燕玲 时间:2022-03-02

彩礼,想说爱你不容易

彩礼,像是婚姻路上的一块试金石,考验着双方及其家庭的适配度,以及能否互相体谅的包容度。彩礼,又像是婚姻路上的一块绊脚石,多少情侣因为彩礼问题而分道扬镳,甚至因彩礼不惜对簿公堂。本文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笔者的办案经验,对彩礼的认定(即什么样的财物给付可以认定为彩礼),彩礼能否要求返还,返还多少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不是所有的赠予都可以认定为彩礼

某项财物,是否属于彩礼,这是实践中争议最多的问题,如果认定为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如果认定为赠予,根据合同法,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不是所有赠予都会被认定为彩礼,有些赠予会被视为恋爱期间增进双方情感,维持恋爱关系,人情往来等正常支出,而无法要求返还。是否认定为彩礼,主要结合当地的习俗来加以判断。

什么样的财物,多大数额的财物可以认定为彩礼,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或接受财物一方所在地的当地风俗,财物给付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财物的数额,给付出的方式及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判断。

二、彩礼的返还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还未共同生活,彩礼应当返还。如已共同生活的,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一般会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综合考虑。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如果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便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或者虽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就离婚的,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一般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情况综合判断。

3、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由于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照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对于何谓生活困难,应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结合具体个案情况,彩礼的数额等因素综合考虑。

 

司法实践中和彩礼相关的其它问题:

1、房产能否作彩礼?在恋爱关系中,一方出全款购房,登记于双方名下,或者双方共同出资,登记于一方名下,当恋爱关系终止时,房屋如何分割?是主张彩礼还是适用其它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

2、如何给付财物才可以认定为彩礼?

3、在恋爱中,如何赠予才可以避免日后纷争?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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