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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离婚律师来解答—抚养费实务问题

来源:原创 作者:赖燕玲 时间:2023-02-17

你问我答,离婚律师来解答—抚养费实务问题

 

1、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抚养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如果有两个以上子女需要抚养的,该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抚养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支付。

2、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年满周岁时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3、 已满18周岁的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大学学费生活费用等费用?

对于已满18周岁的在读大学生,如果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存在,是无权要求父母支付大学学费等费用的。

在我国,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主要是三种人,第一,未满18周岁的

未成年人;第二,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第三,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已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4、 离婚约定不付抚养费,之后还能再追要吗?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并有确实

充分的证据,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比如,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育能力已不足以保证子女的正常生活。

5、 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另一方能否拒付抚养费?

 不能。因为支付抚养费是涉及子女权益的一项法定义务,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两者是相互独立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互相抵消,也不能互为前提。行使探望权受阻时,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付抚养费。

6、成年子女能否追索父母拖欠的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请求支付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子女成年以后,可以向父母追索拖欠的抚养费。

6、 课外辅导班,兴趣班费用能纳入抚养费,要求对方分摊吗?

司法实践中认定的教育费用主要指孩子必须接受的教育项目的相关支出,比如学费、书费等,而对于补习班、兴趣班、择校费等,如果对方不同意支付,一般不能要求对方分摊相关费用。但对于离婚时孩子已经参加的培训项目,为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连贯性,有可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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